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甲型H1N1流感轻症病例居家隔离治疗与管理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苏卫传〔2009〕76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及医疗救治工作,根据卫生部《
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管理方案(试行版)》,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厅组织专家制定了《江苏省甲型H1N1流感轻症病例居家隔离治疗与管理技术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在防控工作中使用。
江苏省卫生厅
二〇〇九年九月八日
附件:
江苏省甲型H1N1流感轻症病例
居家隔离治疗与管理技术指南(试行)
一、目的
为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继续科学、有效开展医疗救治工作,根据卫生部《
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管理方案(试行版)》,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技术指南。
二、适用对象
(一)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仅有一般性流感症状,包括发热、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无下呼吸道感染,无其他并发症,非流感高危人群。
流感高危人群是指易发生严重并发症甚至死亡的人群,包括:
1、5岁以下儿童(2岁以下者更易发生严重并发症);
2、65岁及以上老年人;
3、妊娠妇女;
4、伴有以下疾病或状况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除外)、肾病、肝病、血液系统疾病、神经系统及神经肌肉疾病、代谢及内分泌系统疾病、免疫功能抑制(包括应用免疫抑制剂或HIV感染等致免疫功能低下)、19岁以下长期服用阿司匹林者;
5、集体生活于养老院或其他慢性病疗养机构的人员。
(二)其他流感样轻症患者:甲型H1N1流感聚集性病例中未经实验室确诊的其他流感样病例,仅有一般性流感症状,包括发热、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无下呼吸道感染,无其他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