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报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
(苏卫办发〔2009〕7号)
各市卫生局:
为及时掌握各地贯彻落实7月24日省政府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09〕7号)的动态和进展,根据厅领导指示,我厅决定建立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信息交流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省政府工作会议以来各地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及中央、省医改文件的新措施、新做法,包括当地党委和政府或医改领导小组、主管部门等最新出台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的意见、实施方案和配套文件,五项重点改革工作最新进展情况等。
二、报送时间
建立定期报送机制,半月为一个报送周期。请各地于每月1号和16号(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报前一周期内相关情况。
三、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