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血液安全督导检查的通知
(苏卫办医〔2009〕72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省血液中心:
根据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血液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23号)精神和我厅制定的《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血液安全督导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省血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督促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强化采供血机构质量管理和实验室安全,加强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合理使用血液,科学认识并有效消除血液安全隐患,强化血液安全意识,落实血液安全责任,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督查范围
督导检查范围为全省采供血机构及部分二级以上医院。采供血机构包括各中心血站及其分站、采血点和单采血浆站及其实验室;医院输血科(血库)实行抽查,每个市抽查二级以上医院输血科3~4个。
三、督查安排
1、督查时间:2009年9月16日~28日,每个市2~3天。
2、督查人员:督导检查组分为4组,每个检查组分3个小组:①质量管理组:2人,②实验室管理组:3人,包括临检中心1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人、血站1人。③医院输血科(血库)管理组:2人。
四、督查内容和方法
(一)血站质量管理。按照《
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全面检查各项工作,主要包括无偿献血服务、血站质量体系建设及年审、监控和持续改进措施、不合格项管理、人员培训等,重点是对上半年我省组织的血液质量管理督导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分支机构管理进行检查。
(二)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按照《
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对血站实验室的体系建设与审核、实验室质量手册和操作规程的制订与实施、实验室人员培训等进行督导检查,并现场考核血液检测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