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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及注册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及注册的通知
(苏卫办医〔2009〕73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

  2009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工作定于2009年12月进行,发证注册对象为2009年5月份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级(士)考试成绩合格者。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及早安排,精心组织,严格履行审核责任,全面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好护士队伍的准入管理。审核提交材料及注册流程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卫医〔2008〕54号)的规定执行。

  各市卫生局须在11月底前完成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的信息录入、复审、制证工作。集中审核注册期间,如需补办、换发新证或办理变更注册的,可由市卫生局统一来宁办理。办理地点:省卫生厅18楼会议室。联系人:王培、陈薇,联系电话:025-83620691。

  附件:

  1、2009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汇总表

  2、各市来宁集中办理日程安排表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1:
  2009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证书编号

姓名

性别

毕业学校

工作单位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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