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市规划局:制定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和城市再生水利用规划,加大对规划实施的监管力度。
3市园林局:加强对原有绿地的节水改造,大力推行滴灌、微喷等节水灌溉技术和城市绿化中水再利用工程,减少绿化灌溉用水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4市水务局: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市区人均可用淡水资源总量达到200立方米以上。大力实施关井压采,规划区范围内自备井关闭率达到100%。
三、2009年工作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2009年2月-2009年3月)
各责任单位按照《山西省创建宜居城市考核评比实施办法》,对承担的考核评比指标现状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排出进度计划。
2009年3月召开宜居城市建设工作会议,总结前一阶段的创建工作,寻找差距和不足,对下一步的创宜工作进行再宣传、再动员,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以“创文明和谐城市、建现代宜居家园”为主要内容的创建热潮。
(二)全力推进阶段(2009年3月-2009年10月)
各责任单位按照创建宜居城市考核指标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面落实责任,高标准按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考核验收阶段(2009年11月-2009年12月)
对各组承担创建任务进行考核、验收,汇总资料,做好迎接省政府宜居城市评审委员会评比的准备工作。
四、保障措施
宜居城市建设是一项改善城市居民生活、提高居民生活品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摆上日程,明确责任,分解任务,齐心协力,紧密配合,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努力把我市的人居环境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创建省级宜居城市是市委、市政府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遵循城市化进程规律,着眼于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并顺应周边城市强劲发展势头而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我们为建市20周年献厚礼,打造塞北最宜居、最宜发展新朔州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要将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目标,制定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埋头苦干,扎实工作,通过全市上下的不懈努力,力争使我市的城市形象在短时期内有一个根本性改观,为加快现代化城市建设步伐创造有利条件。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创建宜居城市各责任部门要在市创建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真正把宜居城市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突出位置,成立由一把手挂帅的工作机构,健全机制,落实经费,保证人员,及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各项措施要求,并做好资料收集、信息报送、档案分类、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