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任务与责任分工
围绕创建宜居城市目标任务,依照《山西省创建宜居城市考核评比实施办法》的要求,我市设立经济社会组、基础设施组、生态环境组、人文景观组、管理创优组、节能减排组六个组及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承担宜居城市创建工作。
(一)经济社会组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与工作目标:
1市发改委、经委、商务局、农业局、中小企业局、统计局:紧紧扭住新型能源工业基地和生态畜牧基地建设,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发展壮大新兴产业为重点,按照“稳一产、强二产、抓三产”的思路,大力调整所有制结构,构建具有朔州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断提高经济实力;要强力推进服务业的发展,按照全市服务业三年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的要求,以项目建设为核心,积极提升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突出抓好旅游业、现代物流业和现代机电维修业,努力实现“一年起步、二年突破”的既定目标,力争使服务业占GDP的比重每年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达到40%以上,服务业从业人员占总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60%以上。到2009年底,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8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80亿元,财政总收入达到116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1.5万元,不断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缩小贫富差距,为建设宜居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2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加大投入,加快发展,努力使全市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形成一个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要加强九年制义务教育,着力发展高等教育,大力加强职业教育,提升普通高中教育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完成传染病救治中心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非就业居民医保覆盖率要达到100%。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达标建设,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做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城乡一体的就业政策体系,发展多元创业主体和多种创业形式,社会就业率达到90%以上。建立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城乡居民低保制度,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社会保障覆盖率达95%以上。
3市物价局:对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交客运等城市公用事业价格严格实行价格听证制度,提高城市公用事业价格形成的透明度和合理性。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实行阶梯水价和差别水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