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县区绿化
各县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增长1个百分点以上,新增绿地面积70万平方米,每个县区建成1座以上“城市生态文化特色公园”。怀仁县、右玉县要在省级园城市(县城)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园林绿化工作,启动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平鲁区、应县、山阴县要启动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向省政府提出园林城市(县城)申报,并达到省级园林城市(县城)标准。
此项工作由各县区负责。
五、措施和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一场攻坚战,时间紧,任务重。为此,成立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指挥部,负责对全市创建活动进行统一领导,出台相关政策,制定有关措施,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以及日常协调、督查等工作。朔城区、开发区管委会及各有关单位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要将任务进行分解,量化细化,责任到人。哪一级或哪一个单位行动迟缓,工作不到位,影响创建整体进程的,一把手要在电视上公开检查,作出承诺,对批评后检查仍不达要求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严重者将建议予以免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指挥部要坚持三天一碰头,每周一例会,十天一通报,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现场办公,现场解决具体问题,扎实有效地推进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强化督查。市电视台、电台、报社等新闻媒体要紧紧围绕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攻坚战这个中心任务,指定专门记者,以抓反面典型为主,增加报道量,每周一个进度表,公开报道各单位进展情况。开办“创建攻坚专栏”和“曝光台”,将不能如期按进度高质量完成任务的单位领导公开曝光,确保绿化攻坚的质量和进度。同时由督查协调组加大对创建工作的全程监督力度,严格资质审查、施工许可、工程招标、苗木准入、质量监督、工程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审查。
(三)严格标准,狠抓单位庭院、居住区绿化工作。在攻坚战中,指挥部将对各单位庭院、居住区的绿化面积的进行严格检查。凡是有绿地空间的单位,在这次攻坚战中必须全面完成绿化任务,争创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凡是因占地面积小,硬化面积偏多没有绿化空间的单位,应加强立体绿化和室外盆花、盆草摆放工作,经努力仍不达标的,由市园林局在公共绿地范围内划出相应面积,并按统一规划要求,由该单位具体负责实施,绿化任务完成后由实施单位向指挥部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可认定为绿化达标单位。绿化达标合格证由市政府统一颁发。
(四)加快城市绿化,实施绿线管制。在城市建设中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实行绿化否决制。凡是市区的建设项目,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必须经市园林局对项目设计绿地审核并发放《建设项目绿化意见书》。凡新城区绿化面积不达30%、旧城区改造项目不达25%的建筑项目,一律不准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