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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2009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本项工作由创园办负责,各有关单位配合完成。
  (二)加大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攻坚力度,集中精力主攻薄弱环节,全力打造园林绿化“精品工程”,充分利用今春有利时机,动员全社会力量,大力实施见缝插绿、退硬还绿、规划造绿、补植增绿、立体绿化等工程,再掀城市绿化建设新高潮。
  1.市区公共绿地建设。主要有:七里河上游生态湿地建设一期工程、民福东街高速公路出入口公共绿地、安泰街街头绿地、市人民公园、恢河公园三期工程、开发区街心公园、开发区文化广场以及现有公园、广场、小游园等公共绿地的改造提高。
  2.市区道路景观工程。主要有:张辽路景观大道绿化、友谊街道路绿化、露北街道路绿化、顺义路道路绿化、鄯阳西街道路绿化等新建工程,并在城市道路绿化全面达标的基础上,力争把开发路、市府街、张辽路、民福街、振华西街、长宁街、迎宾街、安泰街、鄯阳街、文远路等10条城市主干道建设成为高标准的园林景观路,两侧沿街90%单位必须拆墙透绿、清除违章建筑。
  3.严格执行“绿色图章”制度,大力开展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创建活动。力争创建园林式单位70个、园林式居住区44个;创建绿化达标单位55个、绿化达标居住区35个。
  4.城市大环境绿化建设工程。主要有:48公里外环路两侧50-100米宽防护林建设;环城公路出入口景点建设;城市规划区内北同蒲铁路、平朔煤炭专运线、神朔铁路两侧30-50米宽防护林建设;规划区内七里河、恢河河道两岸50-100米宽滨河风景林带建设。
  此项工作由各绿化建设组负责。各有关单位配合完成。
  (三)市政管理和建设
  着力整治“城中村”和城市主、次干道两侧“脏乱差”现象,拆违增绿,提高城市形象,所有已征未建设用地均要采取临时绿化措施。
  加大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力度,到2009年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55%以上;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40天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燃气普及率达到80%以上;万人拥有公共交运车辆达到10辆(标台)以上,公交出行比率不低于15%;城市道路照明装置率98%以上,城市道路亮灯率达到98%以上;人均拥有道路面积9平方米以上;用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100%;道路机械清扫率20%;每万人拥有公厕4座(结合城市小游园建设,每个小游园可建设一个公厕)。
  此项工作由环境整治组负责,各有关单位配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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