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2009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朔政办发〔2009〕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朔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驻朔单位:
《朔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2009年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朔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2009年工作方案
为了完成市委四届五次全会提出的力争年内实现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目标,根据《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掀起一场“增加绿量、提升景观、综合整治、完善功能”的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攻坚战,以全面提高我市绿化整体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建设塞外最宜居、最宜发展城市为目标,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按照“政府组织、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群众监督、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转变城市发展模式,加大园林绿化力度,加快特色城镇化进程,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竞争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效能,努力建设“满目绿色”的园林城市和“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管理创优”的现代化宜居城市,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朔州做出积极贡献。
二、创建目标
力争年内实现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目标;“十二五末”实现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目标。
三、创园范围
创园范围为我市规划区内所有厂矿、机关、学校、社区、乡镇以及荒山荒坡、空地,具体是西至神电运煤通道、北至平朔一级公路、东至世纪大道、南至南环路。
四、创建任务
(一)加快国家园林城市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工作。
认真统计和核算现有的绿化面积,明确建成区范围,摸清家底,确保绿化指标顺利通过卫星遥感。进一步细化完善创建档案,对照标准查遗补缺;尽快完成创建专题片及其它影像资料的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