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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专项整治的步骤
  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1个月)
  各县区要成立特种设备专项整治领导组,根据市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制定本地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齐工作人员,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发动,做好专项整治和检查的安排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自整阶段(1-2个月)
  所有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都要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当地政府的要求,自查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将自查自整情况报告所在县政府专项整治领导组。
  第三阶段:县区政府排查模底阶段(2-3个月)
  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进行排查摸底,将排查出的三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进行分类登记和分类整治,并按本方案的要求公布和签字上报。
  第四阶段:市、县(区)两级联动分类整治阶段(4-5个月)
  市、县(区)两级级联动检查工作组,要在各县区政府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市、县(区)两级级联动检查工作的方式进行分类整治,并按本方案要求公布和签字上报。
  第五阶段:“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阶段(2个月)
  为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市特种设备专项整治领导组要组织各检查工作组对各县(区)再进行交叉检查,重点是跟踪抽查县区政府对无证无照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关闭取缔和查封停用的落实情况;证照不全停产停业整顿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整改情况和证照齐全存在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特种设备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专项整治组织工作认真、成效显著的地区及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县区和企业给予严肃批评;对问题突出的,责令延长专项整治期限,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理解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是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我市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好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各级政府的行政一把手是本行政区域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通过层层签订专项整治责任书,把专项整治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单位直至落实到人。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参照市政府的模式,成立专项整治领导组和办公室,紧密结合各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县区特种设备安全整治的具体方案,明确检查的范围、内容、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要组织指导搞好排查摸底工作,并根据市特种设备专项整治领导组的要求选派相关人员参加市特种设备专项领导组组织的市、县(区)联合检查工作组。同时要积极支持配合市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组在本地区的整治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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