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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工作步骤
  新消防法宣传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4月7日至4月15日)。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符合实际的《消防法》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及时召开动员会,层层发动,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营造浓厚氛围,同时按照本方案和《朔州市消防安全责任书》的有关内容,认真做好新《消防法》宣传工作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具体实施阶段(2009年4月15日至5月15日)。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消防宣传“六进”工作标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公安消防部门要进行大型的灭火演练,并对各基层派出所所长进行一次消防法培训。同时,要结合公安部门正在开展的大走访活动全面推进“六进”宣传活动,不断推进新《消防法》宣传贯彻工作的深入开展。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大对单位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熟练掌握防、灭火基本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网吧、洗浴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医院、寄宿制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认真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开展大型灭火、逃生自救演练。教育部门和消防部门要密切协作,按照消防宣传“进学校”工作要求,将消防知识培训纳入到学生教育课程。通过开展中小学生新《消防法》知识竞赛等活动,认真抓好中小学生消防知识教育培训工作。社区、农村要按照消防宣传“六进”工作建设标准,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提高居(村)民消防安全素质,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消防法》宣传月”活动内容为工作重点。对重大火灾隐患政府要进行挂牌督办,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力度。通过举办消防宣传签名活动、开展网络知识竞赛、播发消防宣传公益广告、发送手机短信、悬挂宣传条幅、出动消防宣传车辆、设立消防宣传站等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新《消防法》宣传活动。通过举办讲座、专题辅导等形式,全面深入学习新《消防法》,正确理解和掌握新《消防法》的新精神;各地通过召开消防联席会议、消防安全例会等形式,做好新《消防法》的学习辅导和组织发动工作,并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市政府将不定期对各县区的宣传贯彻和春防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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