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步骤
新
消防法宣传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4月7日至4月15日)。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符合实际的
《消防法》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及时召开动员会,层层发动,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营造浓厚氛围,同时按照本方案和《朔州市消防安全责任书》的有关内容,认真做好新
《消防法》宣传工作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具体实施阶段(2009年4月15日至5月15日)。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消防宣传“六进”工作标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公安消防部门要进行大型的灭火演练,并对各基层派出所所长进行一次
消防法培训。同时,要结合公安部门正在开展的大走访活动全面推进“六进”宣传活动,不断推进新
《消防法》宣传贯彻工作的深入开展。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大对单位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熟练掌握防、灭火基本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网吧、洗浴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医院、寄宿制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认真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开展大型灭火、逃生自救演练。教育部门和消防部门要密切协作,按照消防宣传“进学校”工作要求,将消防知识培训纳入到学生教育课程。通过开展中小学生新
《消防法》知识竞赛等活动,认真抓好中小学生消防知识教育培训工作。社区、农村要按照消防宣传“六进”工作建设标准,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提高居(村)民消防安全素质,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以“
《消防法》宣传月”活动内容为工作重点。对重大火灾隐患政府要进行挂牌督办,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力度。通过举办消防宣传签名活动、开展网络知识竞赛、播发消防宣传公益广告、发送手机短信、悬挂宣传条幅、出动消防宣传车辆、设立消防宣传站等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新
《消防法》宣传活动。通过举办讲座、专题辅导等形式,全面深入学习新
《消防法》,正确理解和掌握新
《消防法》的新精神;各地通过召开消防联席会议、消防安全例会等形式,做好新
《消防法》的学习辅导和组织发动工作,并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市政府将不定期对各县区的宣传贯彻和春防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