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朔政办发〔2009〕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朔各有关单位:
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
《消防法》)将于2009年5月1日实施。为深入开展
《消防法》宣传工作,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现将《朔州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四月七日
朔州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宣传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消防宣传工作社会化进程,广泛、深入地做好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
《消防法》)的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全社会抵御火灾的综合能力,增强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促进朔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广泛开展以宣传新
《消防法》为主题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大力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从而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全社会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持全市火灾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宣传和普及
《消防法》,在全社会营造学法、知法、守法和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良好法律氛围,全面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全面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全社会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为平安和谐朔州建设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