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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实施步骤
  1.对2007年已经建成的40个“农家书屋”示范点进行建设成本、运行、保障机制、出版物需求信息等方面工作的全面总结,指导今后工作。
  2.2008年建设完成120个“农家书屋”,积累资金筹集协调、书目选定、招标采购、图书配送等方面的经验,为大面积实施“农家书屋”工程奠定基础。
  3.2009年建设完成277个“农家书屋”,到2010年,再建设完成350个“农家书屋”,全市累计建设完成901个“农家书屋”,基本形成农村出版物公共借阅体系,真正解决农民群众“买书难、看书难、借书难”的问题。
  4.到2015年,“农家书屋”覆盖全市所有的行政村,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改善农村文化环境,在全市范围内形成“读好书、用好书、买好书、管好书”的良好氛围,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经济文化全面协调发展。
  三、组织领导
  成立朔州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组,全面指导我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
  “农家书屋”工程领导组负责制订我市“农家书屋”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审定书屋选点,筹措安排和管理工程资金,落实我市“三农”读物出版工作,组织出版物的采购、配送,对“农家书屋”进行指导,培训管理人员,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表彰奖励。
  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负责“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日常工作,同时做好“农家书屋”出版物购置招标、配送和“三农”图书的出版等具体组织工作,负责“农家书屋”的管理、培训、经营等工作,探索“农家书屋”运行的长效机制;负责将“送书下乡”工程、流动书库纳入到“农家书屋”工程来,将农村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建设与“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综合考虑,统一实施。
  市文明办要把“农家书屋”建设工作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程、文明村镇创建工程有机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考核,开展多种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对在建设、活动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优秀“农家书屋”进行考核、表彰。
  市发改委负责“农家书屋”建设工程的立项和政策保障工作,将“农家书屋”建设工程纳入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中。
  市财政局负责国家财政“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和本市财政建设资金的落实工作,协调市内配套资金的使用,制定“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资金的申报、审定、拨付制度,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村委会建设、管理“农家书屋”,并纳入村务公开范围,充分发挥“农家书屋”的功能和作用,同时可以发起社会倡议,呼吁社会定向捐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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