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朔政办发〔2009〕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直属机构:
《朔州市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朔州市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落实我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纲要,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新闻出版总署、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
“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出联〔2007〕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山西省“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08〕101号)及《朔州市“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农村文化建设实际情况,制订朔州市“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构建农村文化体系建设步伐,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文化需求,保障农民群众文化权益,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努力把朔州建设成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全面发展和塞外“最宜居,最宜发展”城市。
二、目标任务
(一)建设目标
“农家书屋”建设总的目标是根据《实施意见》,结合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5-10年的建设,在全市农村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扶持、社会募集捐助、农民自我管理、网点遍布全市”的“农家书屋”体系,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的农村文化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