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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朔政办发〔2009〕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朔州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编办《关于成立朔州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的通知》(晋编办字〔2008〕117号)文件精神,成立朔州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市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市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向市人民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保证市政府与省政府、市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联络畅通,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二)办理市政府有关决定事项,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的相关批示、指示,承办市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      (三)负责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企业、社会应急管理工作。
  (四)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全市应急管理的政策、规定和规划建议。
  (五)负责组织编制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审核专项应急预案,协调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体制、机制建设,指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
  (六)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协调指导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等工作。
  (七)组织开展信息调研和宣传培训工作,协调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八)承办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科室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设2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协调科(编制2名,设科长1名)
  办理市政府应急决定事项;督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有关应急的批示、指示;承办市政府应急专题会议、文电、信息汇总上报,编辑、发送《朔州要情》;协调指导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等工作;协调、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全市应急管理的政策、规定和规划建议;组织修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审核专项应急预案;协调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体制、机制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应急信息调研和宣传培训等工作;协调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值班室(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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