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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朔州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朔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另设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两块牌子。
  三、人员编制
  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行政编制为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纪检组长(兼监察室主任)1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另核定机关工勤人员全额事业编制1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朔州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朔州市旅游局为正处级建制,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旅游业的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旅游管理的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全市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协调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旅游设施建设;对旅游景区、景点开发建设规划和县级旅游发展规划进行审查和指导、协调、管理;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和组织旅游统计工作;推动旅游产业走集团化发展道路。
  (三)拟订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村)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旅游景区、景点质量等级评定和公告;负责全市国内旅行社的审报工作;负责全市旅游涉外饭店的星级评定和定点旅游企业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
  (四)组织旅游宣传,开发国际、国内旅游客源市场,指导各县(区)的旅游宣传促销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全市旅游交通运输,指导旅游商品开发、销售和旅游安全工作。
  (六)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七)组织和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旅游系统各类从业人员的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
  (八)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旅游局设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协助局领导综合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内外联络协调、行政事务、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电子政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人事劳资、财务、党群工作;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旅游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考核发放工作。
  (二)市场开发科(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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