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朔州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朔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朔政办发〔2009〕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朔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朔州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朔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业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五月七日
朔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朔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不再挂朔州市旅游局牌子,其原承担的全市旅游工作职责划转到朔州市旅游局。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的对外方针政策、侨务政策、涉外法规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指示和决定。
(二)提出制订全市外事工作的规章和工作规划的建议;督促、检查全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情况;协调全市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全市重大涉外事务。
(三)围绕本市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调查研究,为市委和市人民政府的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全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积极参与全市对外招商引资和经贸活动。
(四)审核、会签全市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外事文件,协调全市各部门、各单位的外事和涉外活动计划,协助省有关部门做好需要本市配合进行的外事工作。
(五)统筹办理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的对外联系交往,以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名义举办的外事活动和其他活动中的涉外事务,办理市级领导出访的组织实施、参加外事活动的安排和市人民政府对外谈判、签约等有关事宜。
(六)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工作和对外邀请工作。
(七)归口管理全市外事接待、礼宾工作。负责接待中央、省安排来朔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邀请的外宾;接待来朔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等;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外事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