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公安局关于全市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和印刷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朔政办发〔2009〕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朔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公安局制定的《朔州市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和印刷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
关于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和印刷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市公安局)
根据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和印刷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的通知》(公通字〔2004〕19号)和省公安厅《转发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和印刷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的通知》(晋公通字〔2006〕54号)文件精神,决定在我市全面开展“三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为确保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设“三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是贯彻“金盾工程”的重要内容,是建设我市城市整体体系的重要举措。要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注重科学规范,保障信息安全,实现资源共享。通过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加强管理,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预防、打击机动车盗窃、走私、交通肇事逃逸、非法拼装以及非法印刷、传播黄色、淫秽、盗版图书等违法犯罪活动,推动公安工作现代化,建立快速反应、高效运转的警务机制,实现公安工作的整体防控、精确指导、动态布警、科学用警的工作目标,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建设服务。
二、工作目标
根据公安部公通字〔2004〕19号文件和公安部令第38号《
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及省公安厅的总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建立以市公安 局为中心的“三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以公安专网为依托,以公众电话网为辅助手段,以IC卡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作支持,以企业的监督管理为主线,在公安治安管理部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之间建设一个信息网络,对各地、各部门的信息系统进行整合,有效兼容或嫁接相关业务信息系统,统一打防控信息主干应用系统。实现一个平台录入,全社会查询、共享、应用,促进情报信息支持决策、预测、预警和引导打防控等功能的发挥。本系统以省-市-县-单位四级监察管理模式。各环节信息通过系统网络传输到市公安局数据信息中心管理,实现车进厂检查至修理完毕出厂,上路及保养,保养阶段以及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等各主要环节及内容都进行实名登记录入。对新购置车辆持卡上户,已购置车辆持卡年检,由交警部门配合承建单位实施。结合“三业”系统行一厂一部,一车一卡流动监察,编制一张控制该行业的“三罗地网”,严堵违法犯罪渠道,保证本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唯一性,防止伪造、假冒、治安事件发生;对于印刷业从知识产权的明确归属、转让审批、制作至发行等各主要环节、内容及单位都进行实名登记录入,实现系统化、网络化管理,能有效监控、预防犯罪,同时也主便社会查询,便于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