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三方万户百日”农机大回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农机化生产方面:农机配套比、参加异地作业情况、作业面积及服务区域、机车利用情况、作业成本构成及比例、机具投资回收情况等。
  (五)农机社会化服务方面:参加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含农机大院)情况、加入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意向、机车存放情况、农机维修是否方便、是否需要建设农村机耕道等。 
  (六)农机化技术推广方面:农机户参加农机化技术培训情况、应用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情况、对当前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建议和意见等。
  在“三方万户百日”农机大回访行动中,要组织农机质量监督人员对全市5个农机具购置补贴定点经销企业的农机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进行全面检查。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19号)和《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朔政办发〔2009〕8号)要求,组织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在全市开展普遍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农机户的机车安全技术状态和安全生产管理进行抽查,至少完成500户抽查任务。同时,要全面了解当前农机化发展中存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广泛征求农机户意见和建议,形成调研报告,探索推进农机化发展和农机化工作的新机制、新途径。
  三、任务分工及工作方式
  “三方万户百日”农机大回访行动采取县、乡两级普查,市级抽查,省级督查,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自查回访的方式进行。
  (一)县乡两级普查: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进行普查,要进村入户,见人见机,采取填写调查表和问卷等方式,听取意见和建议,帮助农机户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各县、区农机部门要对本辖区2004年以来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进行全面回访;采取“县局包乡”的办法,抽调人员,包乡蹲点,分赴各乡(镇)指导和督促农机大回访工作;汇总各乡(镇)回访结果,并报市领导组办公室。
  (二)市级抽查:市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进行回访和抽查。市级农机部门要在每个县抽查回访30户农机大户和2个农机大院,同时,采取“市局包县”的办法,抽调骨干人员,分赴本行政区各县指导督促全面完成回访工作任务;汇总本行政区各县回访结果,并报省领导组办公室。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