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成部门:市交通局、市公安局、朔州公路分局、朔州高速公路公司、朔州车务段。
部门职责:市交通局、朔州车务段负责组织和协调抢修被毁坏的公路、铁路和有关设施,紧急调拨运输器材,开通便捷通道,优先保证抢修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市公安局及其交警支队负责灾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和疏导,维护交通秩序;朔州公路分局、朔州高速公路公司协同市交通局负责组织道路抢修、维护,统一调集、征用救灾车辆,保障公路畅通;朔州车务段负责组织铁路抢排险,保障铁路运输畅通。
4.通信保障组(召集单位:市经委)
组成部门:市经委、市广播电视局、联通朔州分公司、移动朔州分公司、电信朔州分公司。
部门职责:市经委负责组织协调联通朔州分公司、移动朔州分公司和电信朔州分公司统一调集、征用有关部门的通信系统,尽快恢复通信设施,保障省、市、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通讯和信息畅通;开通地震现场应急移动通信网和集群电话,保障现场指挥部与现场工作队、救援队、医疗队等救灾队伍间的通讯畅通。市广播电视局组织抢修广播电视设施,迅速恢复并保障正常运行,及时传播救灾信息。
5.物资供应组(召集单位:市发改委)
组成部门:市发改委、市经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质监局、市石油分公司。
部门职责:市发改委负责地震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和应急物资生产、调拨和储备的综合管理;市经委、卫生局负责组织调拨药品、医疗器械、灾后组织生产救灾急需物品;市民政局负责调拨灾区简易安置物品;市商务局负责储备、调拨生活必需品和方便食品;市粮食局负责解决与调运救灾粮食;市质监局负责救灾物品的质量监管;市石油分公司负责调拨、供应救灾专用燃油。
6.灾民安置组(召集单位:市民政局)
组成部门:市民政局、人保财险朔州市分公司、人寿保险朔州市分公司。
部门职责:市民政局负责灾民的转移、安置、救济,组织开展救灾募捐,接收、发放和管理社会各界捐赠物资;人保财险朔州市分公司、人寿保险朔州市分公司负责灾后理赔。
7.基础设施与工程抢险组(召集单位:市建设局)
组成部门:市建设局、市水务局、市供电分公司、富华燃气公司。
部门职责:市建设局负责组织供水、排水、热力、路政照明等市政设施的抢险、排险,参与灾区民用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市水务局负责水库、河道、堤坝等水利设施的抢、排险;市供电分公司负责组织电力系统的抢、排险,并确保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用电;富华燃气公司负责天燃气设施的抢、排险。
8.次生灾害工程抢险组(召集单位:市安监局)
组成部门:市安监局、市煤管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
部门职责: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次生灾害的抢、排险;市煤管局负责组织矿山抢险救灾;市公安局及其消防、交警支队负责组织火灾扑灭及特殊建筑物的抢险救灾和组织道路交通突发事故的抢险救灾;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监测、灾情分析、趋势预测、灾情速报,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市环保局负责紧急处置饮用水源和环境污染危害;市质监局负责对灾区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和组织抢修。
9.治安保卫组(召集单位:市公安局)
组成部门:市公安局、市武警支队、人行朔州支行、市银监局。
部门职责:市公安局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制订预防和打击震后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实施方案;市武警支队负责首脑机关、金融、仓储、救灾物品等要害部门和重要目标的警戒,各金融单位要协助做好警戒。
10.震情监测组(召集单位:市地震局)
组成部门:市地震局、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气象局、市环保局。
部门职责:市地震局负责震情监测预报、震情趋势判定、灾情速报和通报,负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技术系统保障,负责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地震预报意见、地震预警和地震应急规模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灾区震害调查、损失评估,组织灾区民用建筑物安全鉴定,市内发生4级以上地震时负责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协助震区人民政府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市科技局负责组织专家队伍进行灾情宏观判断和综合分析,提出灾情演变趋势和相关对策;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监测、灾情分析、趋势预测、灾情速报,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市气象局负责震区灾害天气的预测预报;市环保局负责对灾区次生环境污染情况的监测和处置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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