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玉县政府按要求完成污水处理厂和管网配套工程建设,保证年底前进水调试;完成集中供热锅炉脱硫除尘设施建设,严格按照环保部《
关于加强燃煤脱硫设施二氧化硫减排核查核算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运行管理,建立自动在线监测设施。
(二)严格执法,依法监管到位
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查违法建设和违反“三同时”的项目,集中进行清理整顿,从严查处建设项目的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对于新建燃煤机组,要保证脱硫设施同步投入运行。严厉打击擅自停用环保设施、恶意排污的违法行为。
按照环保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察系数核算办法》,提高污染减排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快水、气污染源在线监控和视频系统建设,完善远程监控、信息传输、监控中心平台建设。规范在线设施运行管理、监督性监测、现场督察,完善减排监察机制。对已达标企业继续强化监督和精细化管理,确保环保设施运行率达95%以上、达标排放率达100%。
深入开展区域环境综合整治。2009年要在境内主要河道和高速公路及通县公路两侧实施流域整治。要全面落实园区规划环评,清理整顿园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超标排污企业。
(三)拓宽资金渠道,强化资金保障
各县区要加大对重点减排工程特别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的资金扶持力度,建立政府创造条件,市场化运作的环保投资、运营机制。支持城市污水处理厂实行市场化、专业化运营,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在线监控设施实行第三方运营的模式。通过专业化运营,提高设施运行管理水平。
(四)落实政策支持,优化治污环境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运用经济杠杆,激励守法企业,惩罚违法企业。强化脱硫电价对燃煤电厂烟气脱硫设施运行的引导作用,对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的机组,扣减脱硫加价电费。落实国家差别电价政策和淘汰落后补偿资金政策、节能环保发电调度政策,积极探索实施排污权交易,开展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和生态补偿政策。全部按照省里规定的标准足额征收污水处理费,加大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缴力度,污水处理费征缴率不低于80%,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经费足额到位。
附件:1.2009年各县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略)
2.2009年城镇污水处理厂COD减排项目计划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