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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污染物减排和总量控制工作的通知

  我市以煤炭为中心的电力、化工、建材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均属排放二氧化硫的重点行业,随着经济的回暖,这些产业的产能恢复,必然增加二氧化硫的排放。同时前两年布局的新建项目逐步投产,相应新增排污总量在后两年将集中释放,因此,减排压力不容忽视。经过两年的大力治污,能够实施污染减排的领域日趋缩小,实现污染减排目标,必须提高准入门槛,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发展循环经济。一是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的审批;二是加强“三同时”管理,严把项目验收关。要简化验收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项目验收,做到试生产结束后,未能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一律停产整改,坚决杜绝无限期的试生产。三是继续清理整顿违法建设项目。坚持打击不批自建、未批先建、批小建大、边批边建、不按规定建设环保设施、建成后长期不竣工验收违法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全力推进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任务、分清责任、各司其职。各单位一把手是减排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全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市环保局:按照全市污染减排统一要求,负责污染减排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完成二氧化硫新增减排量20300吨和化学需氧量减排量1600吨任务;配合市监察局对各项减排工作任务和重点项目进行督查,对未完成重点污染减排项目的单位实行“三停”,否决其上市融资环保核查、环保专项资金补助、评先评优资格。
  市监察局:牵头组织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对各责任单位减排工作和各减排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进展缓慢的项目和减排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查处;对年终未能完成任务的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严格按照《山西省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实绩考核暂行办法》和《山西省环境保护违法违纪处理暂行规定》追究责任。
  市建设局:组织完成所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年新增减排化学需氧量1600吨以上。督促市区、怀仁、山阴、平鲁、应县管网配套工程建设,确保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按照环保部《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化学需氧量减排核查核算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中控室建设。按照市长环保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抓好右玉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确保年底前建成,并满足调试条件。
  市发改委:按政策要求,抓好“两高”企业和设施的淘汰工作。
  朔城区、平鲁区、山阴县、怀仁县、应县政府按照市长环保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管网配套工程、入口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和中控室建设,认真落实污水处理收费政策,确保运行经费落实到位,加强运行管理,保证达标排放;完成集中供热锅炉脱硫除尘设施建设,严格按照环保部《关于加强燃煤脱硫设施二氧化硫减排核查核算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运行管理,建立自动在线监测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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