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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确定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等两所医院等次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确定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等两所医院等次的通知
(苏卫医〔2009〕76号)


各市卫生局,有关三级医院:

  2009年6月27日至8月29日,依据《江苏省医院复核评价与评审办法(试行)》,我厅组织对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南京市第二医院进行了调研初评和现场评审,评审结果经省医院复核评价和评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公示,决定确定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南京市第二医院为三级甲等传染病医院。新确定的等次有效期自2009年9月23日至201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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