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确认南京医科大学眼科医院为三级眼科医院的通知
(苏卫医〔2009〕80号)
南京市卫生局,南医大眼科医院:
根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现场验收,南京医科大学眼科医院已符合卫生部《三级眼科医院基本标准》,经研究,现确认南京医科大学眼科医院为三级眼科医院。希望南京医科大学眼科医院按照标准,继续加强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改善硬件设施,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促进医院的持续健康发展,为群众提供高水平的眼科医疗保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