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通知的通知
(苏卫疾控〔2009〕19号)
各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指导各地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卫生部组织制定了《
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现将《卫生部关于印发〈
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的通知》(卫疾控发〔2009〕8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全省各地要精心组织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严格执行《
传染病防治法》、《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做好人员培训、接种点设置、疫苗冷链管理、接种实施管理等工作,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加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理,建立完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体系、异常反应事件处理机制和接种工作紧急停止机制,及时有效处置可能出现的偶合事件或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严防因疫苗接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事件。
二、各地要按照
卫生部制定的《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结合疫情严重程度、人口密集程度、人口流动性、疫苗实际供应量等因素,确定辖区内疫苗接种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制定本地区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向政府进行专题汇报,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的实施与管理工作。
三、各级卫生部门要制定培训计划,按照逐级培训的原则,认真组织对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规范接种方法和操作规程,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成立异常反应处理专家组予以技术支持,切实提高接种质量,保证接种安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全省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技术支持和指导,负责疫苗分发和疫苗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开展省、市两级专业人员的师资培训。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现场接种管理、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