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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江苏省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程序(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江苏省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程序(试行)》的通知
(苏卫医〔2009〕84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

  为规范医院感染暴发报告的管理,提高医院感染暴发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医院感染对患者造成的危害,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我厅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程序(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联系省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张卫红、张艳红,联系电话:025-83730443,电子邮箱:jsyygr@sina.com。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
江苏省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程序
(试行)

  为规范医院感染暴发报告的管理,提高医院感染暴发应急处理能力,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特制定本程序。
  1、医院感染暴发的定义
  医院感染暴发: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
  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出现3例以上临床症候群相似、怀疑有共同感染源的感染病例;或者3例以上怀疑有共同感染源或感染途径的感染病例现象
  2、处理流程
  临床科室发现3例及以上院感病例及时报告感染管理科  感染管理科立即到病房核查  在确认暴发时立即报告院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  隔离病人加强消毒  同时查找感染源及查找引起感染的因素  制定控制措施  分析调查资料  写出调查报告,总结经验,制定防范措施。
  3、报告
  3.1口头报告:临床科室发现3例及以上医院感染病例时,立即报告感染管理科。
  3.1.1感染管理科调查有医院感染5例以上疑似病例或3例以上确诊病例时,应及时报告主管院长,并通报相关部门。
  3.1.2经调查证实出现医院感染暴发时,医院应于12小时内报告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同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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