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加强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


  三、认真落实疫情监测报告制度。各流感哨点医院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及时、足量、规范做好呼吸道标本采集等工作。要高度重视门急诊呼吸道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规范开设发热门诊,及时监测门急诊呼吸道发热病人的就诊数量和人群分布,对可疑的暴发或聚集性疫情要及时通报当地疾控机构,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以便采取有针对性的救治措施。当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做好应对流感病例就诊高峰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应对就诊高峰的工作预案,调配医疗资源,做到有备无患。在对疫情形势科学监测和分析的基础上,按我厅下发的工作方案和预案的要求,有序开放收治医院。严格执行重症、危重和死亡病例报告制度。根据规定,全省二级以上医院要在第一时间通过国家卫生信息统计网上报重症、危重和死亡病例,由我厅卫生统计中心审核后上报卫生部统计中心。对重症、危重和死亡病例,各市卫生局要在发生后的2小时内以格式化文本形式(见附件)上报我厅医政处。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我厅将适时组织专题督导检查。

  我厅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会诊工作联系人:高鹏,联系电话:025-83620807、13913023118,传真:025-83620810,电子信箱:gaop@jswst.gov.cn;重症病例报告工作联系人:赵莉萍,联系电话:025-83620876、13675113184,电子信箱:zhaolp@jswst.gov.cn。

二○○九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
  江苏省甲型H1N1流感重症(危重、死亡)病例报告表

  ____市卫生局

  上报时间:2009年__月__日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婚 姻

民 族

身份证号

职 业

家庭住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就诊医疗机构

入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入院诊断

死亡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死亡诊断

入院时情况

(简要病史、阳性体征、血气分析等有关实验室及器械检查结果等)

目前病人情况

诊疗经过及

住院救治经过(会诊情况、抢救治疗方案等)

死亡原因分析

(非死亡病例不填)

是否需要省专家组会诊及会诊专家要求

备 注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