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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加强学生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 、江苏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加强学生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苏卫传〔2009〕99号)


各市卫生局、教育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切实加强对学生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的管理,防止接种工作中违规行为的发生,现将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卫发明电〔2009〕23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和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切实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执行“知情、自愿、免费接种”的政策,组织做好学生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向学校和群众说明目前甲型H1N1流感疫苗主要对重点人群进行接种,不在市场上流通;以及除甲型H1N1流感疫苗实行自愿、免费接种政策外,普通的季节性流感疫苗实行自费、自愿接种政策等重要信息。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接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和其他接种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以防控甲型H1N1流感为由,向学生推销季节性流感疫苗、肺炎疫苗等其他第二类疫苗或者搭车收费。各地在接到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收费或违规行为投诉,要认真开展调查,给投诉人满意解释。对违规行为追究责任,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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