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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医医院复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三、复核评价标准

  以《江苏省中医医院管理评价细则(试行)》为主要依据。

  四、组织机构

  省中医药局聘请有经验的医院管理、临床、科教、医技、护理、药学和财务等有关方面专家组成专家组,其成员要求正直公道,清廉正派,不徇私情,身体健康。

  五、复核评价程序

  1、各级中医医院应根据《江苏省中医医院管理评价细则(试行)》进行自查自纠,抓好整改。

  2、复核评价采取听取汇报,查看相关资料,现场考察、检查,对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考核等方法。医院复核评价的项目,按复核评价标准可以是全面复核评价,也可以是专项复核评价。

  3、专家组对医院作出复核评价结论,结论包括医院实际得分、存在的问题、改进意见和建议等内容。处理意见应明确,如保持原等级、限期整改、降低或撤销等级等。

  4、对复核评价结论有异议的医院,可在接到卫生行政部门下发的结论后30天内,向省中医药局提出重新审核的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说明充分理由,经、省中医药局研究是否重评。重新审核的结果,作为最终结论。

  5、省中医药局将对存在较多问题的医院提出限期整改的意见,一般限期为三个月至半年,到期后予以验收。对整改效果不好的医院,一律降低医院等次,并根据情况予以暂缓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处罚;问题严重的单位,建议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对法人代表做出调整或给予行政处分。

  6、复核评价周期一般为三年。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医院复核评价工作是建立医院监管的长效机制,是“医院管理年”活动的深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中医医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以务实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把医院复核评价工作做好。

  2、深入动员,做好发动。应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动员,并分层次对医院院、科两级负责人及技术骨干进行培训,让广大医务人员了解医院等级复核评价工作的目的与意义、标准与要求、任务与措施,人人参与,人人达标。

  3、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级中医医院要按照省中医药局的总体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统筹安排、精心布置,实事求是地做好自查自评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切忌追求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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