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力发展临床药师制度
临床药师的任职资格要符合规定要求,并不断培训、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能力,适应岗位工作需要。临床药师要切实承担起指导临床合理用药的职责,深入临床了解药物应用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参与查房与会诊,参加危重患者的救治和病案讨论,对药物治疗提出建议;进行重点药物血液浓度监测,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协助临床医师做好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提供有关药物咨询服务,宣传合理用药知识;结合临床用药,开展药物评价和药物利用研究;指导护士做好药品请领、保管和正确使用工作。各医院要高度重视引进、培养符合现代药学要求的高水平临床药师,并积极创造条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八、高度重视特殊药品管理
加强麻醉、精神、医用毒性和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管理,满足其在医疗,教学,科研正常需要,防止滥用或流入非法渠道,确保其合法,安全,合理使用。做好特殊药品管理工作,关键在于落实责任、严格制度、封闭监管。要严格执行《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的各项规定,严格特殊药品采购许可、处方权审批、储存管理的各项制度,把好采购关、使用关、储存关,把各项管理制度、措施落实到相关岗位、人员、环节,严防特殊药品滥用、流失等事件的发生,确保特殊药品管理万无一失。各医院要对特殊药品管理开展经常性的自查、自纠,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特殊药品管理。
九、规范不良反应报告监测
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规范处置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是关系到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大事,也是衡量一个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水平的重要标志,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要认真落实《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明确职责,明确责任。药学部门必须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规范报告内容、报告时间和报告程序,认真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确保报告及时、真实、完整、准确。临床医师和护理人员要强化对患者用药情况的监控,特别要重视对新药、进口药、中成药用药情况的监控,及时发现药品不良反应苗头,及时报告、监测。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的分析、评价,并采取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及时处置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控制可疑药品,积极救治患者,把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保证患者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