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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药事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药事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苏卫医〔2009〕94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

  为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等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全省医院药事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我省医院药事工作水平,我厅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药事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医政处。

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药事工作的意见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近年来,我省医院药事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健全了医院药事组织,保证了临床用药供应,推进了临床合理用药,改进了临床药品调剂方式,开展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加强了特殊药品管理,促进了药物临床试验工作,改进了配药窗口服务。但同时,医院药事组织需要进一步规范,临床合理用药需要进一步深化,特殊药品需要进一步加强,临床药师制度需要进一步推进,药事窗口服务需要进一步改进,临床药学研究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为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等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全省医院药事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我省医院药事工作水平,现就进一步全面加强医院药事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医院药事工作

  药品是防病治病的特殊商品,是治病救人的主要手段之一。医院药事工作是与临床医疗工作相互依存、缺一不可的管理和业务系统,主要任务是确保临床药品供应,确保临床用药安全,确保临床用药合理,其政策性、技术性、学术性和实践性均很强。承担药事工作主要任务的医院药学部门是重要的技术部门。医院药事工作关系到医疗服务效果和医院窗口服务形象,关系到医院的经济运行效率和效益。因此,医院药事工作在医院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打破传统的以药补医机制,迫切需要医院转变药品使用模式,坚持合理用药;药品生产供应保障体系的复杂性、不确定性,使质量安全面临严峻形势,迫切需要医院始终把用药安全放在突出位置;科学技术日新月异,新药开发研制的临床试验任务繁重,迫切需要医院规范开展药物临床试验工作;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尚未得到根本遏制,治理不正之风任重而道远,迫切需要加大工作力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要全面提高对抓好医院药事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高度重视医院药事工作,将其放在重要地位,切实抓紧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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