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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对口支援方案》的通知

  (三)协调推进,统一指挥

  加强省际及省内协调,强化部门配合,有序推进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的对口支援工作,进一步完善医疗救治对口支援体系建设,对辖区内的医疗救治工作实施统一组织指挥。各地各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坚决服从上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救治资源的统一调度、指挥。

  三、支援形式

  (一)省际间对口支援

  根据卫生部安排,我省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省际对口支援省份为陕西省和甘肃省。对口支援的形式以技术支持为主,重点就重症与危重症病例医疗救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通过电视电话培训会等形式对受援省份医务人员进行培训。组建由重症医学、呼吸、感染、儿科、产科、心血管、神经内科、护理等相关学科人员组成的医疗救治组对受援省重症及危重症病例实地进行医疗救治。同时,学习借鉴兄弟省的先进做法与经验。

  (二)省内对口支援

  1、市际间对口支援

  依托省级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专家组所在地开展市际间对口支援。

  南京市对口支援扬州市、镇江市

  徐州市对口支援连云港市、宿迁市

  苏州市对口支援无锡市、常州市、泰州市

  南通市对口支援淮安市、盐城市

  各支援市要主动与受援市联系,加强沟通协调,制定对口支援方案,确定专人负责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市际对口支援工作。支援市可应被援市要求,做好对口支援协调及专家选派和重症、危重症病例医疗救治技术指导工作。

  2、各市对口支援

  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制定本辖区内不同地区间、大型综合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间(三级支援二级、二级支援一级、乡镇支援村级)、医疗机构不同专业间的对口支援方案,明确对口支援形式和内容,统筹规划、有机整合、统一调配,科学实施分级分类救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有关医院要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对口支援工作,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对口支援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精心谋划、合理安排、狠抓落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和保障支持到位,有效应对疫情快速蔓延、重症病例骤增的严峻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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