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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对口支援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对口支援方案》的通知
(苏卫医〔2009〕98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

  现将《江苏省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对口支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制订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对口支援方案,并于11月底前报送我厅医政处。

  联系人:高鹏

  联系电话:025-83620807

  传真电话:025-83620810

  电子邮箱:yzc@jswst.gov.cn

  二○○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
  江苏省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对口支援方案

  近期,我国甲型H1N1流感患者骤增,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多,重症与危重症病例持续增加,死亡病例不断发生,医疗救治任务十分艰巨,为加强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2009〕245号)要求,特制定我省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对口支援方案。

  一、工作目标

  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对口支援工作是应对目前全国及省内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展形式的重要部署,是统筹东西部地区和省内医疗救治资源的具体举措。通过东西部地区省际对口支援和省内多层面对口支援工作,发挥我省医疗卫生机构的资源优势,切实加强对受援省份和我省基层卫生人才培养,提升受援省份和我省基层医疗机构甲型H1N1流感整体医疗救治水平,增强重症和危重症病例的早期发现和医疗救治能力,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努力提高甲型H1N1流感病例救治成功率、降低病死率,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突出重点,加强培训

  甲型H1N1流感对口支援工作要突出重症和危重症病例的救治,通过电视电话培训会和现场技术指导等方式,加强对受援省份和省内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医疗救治水平。

  (二)统筹资源,有效救治

  及时、合理调配人力、物力等医疗救治资源,集中优势力量,提高医疗救治工作水平,为受援省份和受援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指导。坚持“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四集中”原则,充分发挥各级专家组的作用,做到重症病例的早发现、早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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