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信息处理实现现代化
统计信息工程建设是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及时的重要措施,是实现统计工作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根据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和政府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统计信息工程建设规划,将统计信息化建设作为电子政务建设的重点,列入本地区、本单位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优先立项,优先建设。按照国家、省和市统计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市县区财政要在今明两年将统计信息化建设所需配套的340万元(其中市级276万元,每县区14万元)全部列入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力争使全市统计信息系统基础环境建设、统计数据库建设、信息网络扩容改造、统计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乡镇统计信息网络延伸、信息网络安全系统升级、内外网网络改造工程、信息化人才培养等八大工程任务圆满完成。
要建立各级统计信息处理中心,充实计算机技术人才。加强网上统计直报、统计数据在线处理等应用系统建设。用较短的时间,与全省同步建立以市、县(区)两级政府统计部门为主干,以信息丰富、结构合理、安全高效、资源共享为特征,覆盖政府相关部门、乡(镇)和大中型企业的统计信息网络和数据中心。要加大乡镇和大中型企业统计信息化建设的力度,实现统计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存储的现代化。大中型企业要全面推行统计报表网上直报,小型企业要尽快实现网上直报;乡、(镇、街道办)统计机构要加强办公自动化建设。原则上,市县两级统计部门应人人配备电脑及相关设备,部门、企业、乡镇统计机构均要配备专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五)统计业务实现标准化
各级各类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承担着常规统计报表、各类专项调查及提供统计服务的重要职责,且工作任务日益繁重。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统计工作的最新要求,市统计局对各专业业务都要从统计调查方案设计或统计任务的接收与布置以及数据采集、处理、上报、使用、管理等各个环节,机构设立、人员配置、基本要求、人员管理等各个方面制定规范的操作规程,实现统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工作绩效。
1统计报表标准化。市县区统计部门要健全《报表报送登记制度》,作为统计执法检查依据。要建立《报表审核记录查询订正制度》,作为评价质量、考核业务、综合评比的主要依据。基层调查单位要制定《统计资料流转规程》,进一步规范统计资料在单位内部流转的工作程序。要建立《统计报表审核报送流程卡》制度,确保将统计报表报送环节的各项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
2统计调查标准化。各级各类统计部门要按照上级统计部门调查制度(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区域、本系统、本单位实施方案。要及时召开有关会议或印发文件,部署调查工作。要组建相应的领导机构,抽调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骨干力量专门从事上级部署的调查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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