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2009年交通运输系统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评选办法》的通知
(豫交〔2009〕52号)
各省辖市、扩权县(市)交通局,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根据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2009年河南省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评选办法〉的通知》(豫政纠办〔2009〕28号)精神,现将《2009年交通运输系统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八月十日
2009年交通运输系统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评选办法
根据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2009年河南省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评选办法〉的通知》(豫政纠办〔2009〕28号)和省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系统2009年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评议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交〔2009〕39号)要求,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系统基层站所政风行风建设,认真做好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评选推荐工作,制定如下评选办法: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社会公认,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高标准、严要求,优中选优,条块结合,严格把关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按照省政府纠风办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交通运输系统推荐评选对象为道路(公路)运输管理所和超限超载检测站,共推荐20个。根据名额分配,各省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推荐1个道路(公路)运输管理所或超限超载检测站(扩权县、市推荐由所在省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高发公司、中原股份公司各推荐1个超限超载检测站。
其他基层站所(窗口单位)也要以此为契机,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基层站所政风行风建设。
三、评选条件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遵守党纪政纪,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勤俭节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强,率先垂范,团结协作,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基础好,社会公认度高。
(二)依法行政方面。严格执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规范执法,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文明执法,语言文明、举止得体。杜绝滥用职权、执法违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权谋私等行业不正之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