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朔政发〔2009〕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朔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驻朔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晋政发〔2009〕1号),加快我市全面实施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全面发展战略,现就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切实做好我市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事关发展稳定大局。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在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较为平稳。但是一些行业的事故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较大事故时有发生,部分企业存在的隐患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发展经济是政绩,抓好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理念。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搞好安全生产、推进安全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明确我市安全生产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主线,以“八项制度”和“五项保证”为保障,围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扎实开展全国“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切实抓好我市的安全生产工程,为全市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全面发展和建设“两宜”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创建良好的环境。
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奋斗目标是: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要求,创新安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各行各业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体系,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通过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事故得到有效的控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亿元地区生产总值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人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和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稳定下降,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任务,坚决杜绝发生重特大事故、杜绝敏感时期发生事故、杜绝连续发生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明显好转。
三、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