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业富民就业惠民工程的意见
(朔政发〔2009〕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朔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朔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实现我市“两宜”目标,根据《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业就业工程的意见》(晋政发〔2008〕22号)和《
山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8〕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全市全面实施创业富民和就业惠民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全面实施创业富民就业惠民工程的重要意义,明确指导思想
(一)实施创业富民就业惠民工程,是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两宜”目标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稳步推进。但是,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仍然相对落后,实现强市富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任务仍十分艰巨。创业是富民之基,就业是民生之本,只有激发全社会的创业热情,不断提高广大群众自主创业的积极性,实现劳动者充分就业,才能为加快发展确保稳定提供强大、持久的内在动力,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为人民提供富裕充实的生活,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全面实施创业富民就业惠民工程,是市委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重要战略思想,积极应对当前宏观经济形势的重大决策,是落实省委、省政府“五大惠民工程”,推进和谐朔州建设的重要举措。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实现“两宜”目标,大力弘扬创业精神,培育创业主体,拓宽创业领域,优化创业环境,充分释放全民创业热情和创业能量,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创业推动发展;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城乡统筹,加强政府引导,完善市场机制,促进劳动力充分就业,努力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朔州。
(三)目标任务。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营造支持创业、鼓励创业、保护创业的良好环境,调动全民创业的积极性,培养更多的创业者,进一步优化就业结构,逐步将就业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创业就业上来。2009年上半年,全市要建成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平台,2010年底前市、县区均要建成1-2个功能齐全、服务完善的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每年创业培训人数新增1000人,创业成功率达到80%,创业就业人数年递增4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