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太阳能开发利用。
目前,宁夏最为广泛的太阳能光热应用途径是太阳能热水器、太阳灶、设施农业(日光温室、大中小拱棚)。2008年,全区太阳能热水器总面积达40万平方米以上(包括农村),农村推广太阳灶约20万台、建成被动式太阳光热房约 7.5万平方米、建成设施农业面积达64万亩。太阳能热转换技术在宁夏农村能源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太阳能光伏利用方面,呈现出太阳能光伏发电和相关产业共同发展的良好态势,现已建成 330千瓦(银川试验电站)和5千瓦(隆德沙塘中学)2座小型光伏电站。此外部分移动通讯之野外机站、塔站,采用太阳能光伏供电,其总功率约500千瓦—1000千瓦。2008年,全区太阳能光伏材料多晶硅产量约1700吨、单晶硅产量约600吨;太阳能电池组件具备2万千瓦/年的生产能力。
3.生物质能利用。
宁夏的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主要以农村沼气为主。近年来,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宁夏沼气利用已经形成一定规模。至2008年,宁夏农村推广户用沼气池18万口、小型沼气工程50处、规模养殖场沼气工程7座、秸秆气化站4座,推广省柴节能灶炕60万铺,其他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利用尚处于发展初始阶段。
4.煤炭资源清洁综合利用。
长期以来,我区的能源消费结构以煤炭为主,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的88%左右,利用方式主要以原煤的直接利用为主,主要用于发电,随着一批煤基燃料等煤化工项目投运,化工用煤比例逐年升高。煤层气、煤矸石等伴生资源利用也具有了一定规模。
(1)煤炭清洁利用。
近年来,随着现代煤化工技术的逐步完善,促进了煤化工产业的发展和煤炭的清洁利用。如洁净煤气化技术(国外的Shell、Texaco、GSP和Lurgi等,国内的恩德炉和灰熔聚)、煤液化技术(包括直接法和间接法)、二甲醚生产技术和大型甲醇合成技术等,已全部或正在实现工业化生产,为煤炭加工转化提供了技术支持。尤其是煤制油技术的开发,开辟了煤化工向石油化工发展的新途径,大大拓宽了煤化工产业发展领域。新型煤化工技术的开发不仅实现了大规模生产,降低了能耗,而且实现了清洁化生产,解决了煤化工发展与环境污染的矛盾。现已建成了神华宁煤集团25万吨/年煤制甲醇、21万吨/年煤制二甲醚,正在建设神华宁煤集团60万吨/年甲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与南非沙索公司合作开展的32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正在开展第二阶段可研工作。一批规划建设的煤制醇醚燃料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2)煤层气利用。
宁夏规模级的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主要集中在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所属的石炭井、石嘴山、汝箕沟和呼鲁斯太4个生产矿区的8处高瓦斯、瓦斯突出矿井。2008年,矿井煤层气抽采量约1.47亿立方米,煤层气抽采率约为55%左右;利用量约为8699万立方米,煤层气利用率约为60%。其利用方式主要有发电和作为民用燃料及炭黑制造等,现已建成石嘴山8×500千瓦、呼鲁斯太2×500千瓦、汝箕沟24×500千瓦3座煤层气电厂。
(3)煤矸石综合利用。
宁夏煤矸石利用主要以发电为主。2008年底全区共建成煤矸石电厂3座,即宁夏太西电力公司、宁夏石嘴山市众力达电力有限公司和灵州煤矸石电厂。装机规模分别为2.4万千瓦、2.4万千瓦和2×13.5万千瓦,总装机规模达31.8万千瓦,每年消耗约200万吨煤矸石和洗煤厂中煤、煤泥等劣质煤。在建煤矸石电厂1座,既宁东煤矸石电厂,装机规模为2×33万千瓦,每年消耗约240万吨煤泥、煤矸石和劣质煤。其次,各矿区煤矸石还被用作制作建筑墙体的材料、铺筑路基、采煤沉陷区的回填,银北的汝箕沟矿区各矿正在试验将煤矸石用做胶体防灭火系统的胶体辅料。
(四)新能源发展面临的问题。
1.资源评估不够。我区已经开展的新能源资源评价工作和已获得的资源评价数据与自治区加快发展新能源的要求不相适应。一是太阳能和风能资源评价只是根据现有气象站点的观测结果得出大致的资源总量和分布数据,在全面性、可信性、可用性等方面均与实际可利用的资源数据有较大距离;二是对可利用土地的评价缺乏全面系统的研究,对制定相关规划和实施有关开发利用项目的支持有限;三是生物质能源资源评价方面,对现有农林和工业废弃物的资源量估算虽有一定基础,但是在生物质能源作用方面还缺乏实际数据的验证。
2.产品成本较高。目前,除水电及太阳能热水器外,大多数新能源项目受技术、市场等方面因素影响,与常规能源开发项目相比初期资成本较大,回收期较长,造成新能源电力、热力、替代燃料等产品价格偏高,尤其是在经济相对落后,煤炭资源优势明显的宁夏,资源分散、规模较小、生产不连续的可再生能源在现行市场环境下竞争力还不是很强,降低成本是实现新能源规模化、商业化、产业化发展的关键因素。
3.产业发展不够协调。宁夏新能源产业早在“十五”起步,“十一五”逐步发展,至今初具规模,但产业发展不协调,光热应用发展较早、光伏发电起步较晚;农村生物质能利用多,但集约化程度较低。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较好,配套的制造业发展滞后,风电建设较快,但区内风电设备制造刚刚起步,风机设备制造本地化率低;多晶硅发展较快,产能已经能够满足区内市场,并开始向区外销售,单晶硅和电池组件有一定规模但还满足不了区内需求,电池切片和逆变器的生产还处于空白,光伏产业链不完善,光伏材料的发展与光伏发电发展速度不相适应。
4.创新能力不足。由于我区新能源技术研发起步晚、研发资金不足,没有建立新能源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缺乏有力的技术研究支撑平台,在光伏发电、电网接人、风机核心部件生产等方面缺乏大规模发展所需的核心技术,我区通过获取三菱、恩德等国外企业生产许可证的方式具备了兆瓦级机组设备生产能力,但仍以组装国外部件为主,控制系统、变速系统等核心部件本地化率低,风机制造的带动能力不强;太阳能光伏材料生产仅仅依赖区内个别企业自身研发能力,水平低,规模小。技术创新不足已经成为严重制约我区新能源产业的发展速度和规模的主要原因之一。
5.人才队伍缺乏。没有建立起支撑新能源快速发展的专业人才队伍,区内各高等院校暂时还都没有设置新能源相关的专业,没有形成新能源专业人才的培养机制,新能源基础研究薄弱;区内现有技术人员主要来自与新能源相近领域的专业人才,行业的高端技术研发、技术管理方面的复合型人才大量缺乏。
二、指导思想、遵循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总目标,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的若干意见》 (宁政发 [2009]75号),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以资源开发利用为龙头上下游一体化、产学研相结合,强化科技创新,着力推进我区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培育新能源产品的市场,做大区内新能源产品和制造业,把新能源产业发展作为拉动全区经济增长新的重点领域,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建设具有宁夏特色的新能源产业基地。
(二)遵循原则。
1.坚持资源开发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原则。在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的同时,通过优先为区内制造风机、太阳能光伏材料的企业配置风能、太阳能利用的各种资源,在项目准人时优先建设使用本地化产品的项目等政策,加快新能源产业配套的相关材料及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形成规模化、标准化的整体产业链优势。以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资源的开发带动风机制造、太阳能材料、煤炭及煤化工装备制造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逐步改善我区工业结构偏重的现状,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2.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推动相结合原则。在国家有关政策引导下,通过制定宁夏的优惠政策和运用市场化手段,健全新能源开发利用体制和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新能源产业,推动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