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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地方煤矿劳动用工管理的意见

  1.负责制定本企业年度用工计划,并及时向煤矿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中心提出用工申请。
  2.负责向中心推荐务工人员,及时向中心反馈企业劳动用工情况和信息。
  3.负责接收经培训合格务工人员到本企业上岗。
  4.按照有关规定与煤矿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及其它社会保险。
  5.按照有关规定与煤矿务工人员签订《维护煤矿职工合法权益及职工信守合同承诺书》。
  6.负责对本企业的职工进行日常考核,对不合格的职工可申请退回管理中心,重新培训。
  7.定期对井下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
  8.对管理中心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2:
  维护煤矿职工合法权益及职工信守合同承诺书

煤矿企业承诺:
  1、严格信守劳动合同,认真履行合同义务。
  2、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及时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其它社会保险。
  3、坚持安全生产,不以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职工超强度、冒险、危险作业,保护职工生命安全。
  4、严格遵守安全规定,所有职工要做到持证上岗。
  5、坚持以人为本,为职工提供工作、学习、生活、劳动保护用品、娱乐、卫生保健等设施和条件。
  6、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若违反以上承诺,则自愿接受有关部门做出的严肃处理。
煤矿职工承诺:
  1.严格信守劳动合同,认真履行合同义务。
  2.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3.遵守煤矿安全规程,认真落实安全措施。
  4.积极参加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生产技能。
  5.遵纪守法,以矿为家,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若违反以上承诺,则自愿接受煤矿企业做出的严肃处理。
    煤矿企业(签字盖章):                        煤矿职工(签字):
  监督单位:                                    县(区)工会: 

  年    月    日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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