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制定本企业年度用工计划,并及时向煤矿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中心提出用工申请。
2.负责向中心推荐务工人员,及时向中心反馈企业劳动用工情况和信息。
3.负责接收经培训合格务工人员到本企业上岗。
4.按照有关规定与煤矿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及其它社会保险。
5.按照有关规定与煤矿务工人员签订《维护煤矿职工合法权益及职工信守合同承诺书》。
6.负责对本企业的职工进行日常考核,对不合格的职工可申请退回管理中心,重新培训。
7.定期对井下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
8.对管理中心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2:
维护煤矿职工合法权益及职工信守合同承诺书
煤矿企业承诺:
1、严格信守劳动合同,认真履行合同义务。
2、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及时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其它社会保险。
3、坚持安全生产,不以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职工超强度、冒险、危险作业,保护职工生命安全。
4、严格遵守安全规定,所有职工要做到持证上岗。
5、坚持以人为本,为职工提供工作、学习、生活、劳动保护用品、娱乐、卫生保健等设施和条件。
6、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若违反以上承诺,则自愿接受有关部门做出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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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职工承诺:
1.严格信守劳动合同,认真履行合同义务。
2.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3.遵守煤矿安全规程,认真落实安全措施。
4.积极参加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生产技能。
5.遵纪守法,以矿为家,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若违反以上承诺,则自愿接受煤矿企业做出的严肃处理。 |
煤矿企业(签字盖章): 煤矿职工(签字):
监督单位: 县(区)工会:
年 月 日 |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