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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扶持种粮大户力度促进土地规模经营的意见

  三、扶持种粮大户发展的措施
  扶持种粮大户的发展是保证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迫切需要,是推进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的有效手段,是推动科技应用、结构调整、农民富裕的重要措施,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村生产关系变革的重要途径,为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让种粮大户在发展现代农业中大显身手。  
  1.健全土地流转机制,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要在稳定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把土地承包经营权引入市场,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把农业从家庭分散经营转向适度规模经营。重点是鼓励支持发展流转服务组织,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沟通、法规咨询、价格评估、合同签订、纠纷调处等服务,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种粮大户稳定发展。  
  2.加强对种粮大户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支持。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种粮大户井、电、渠、林、路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把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复垦、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沃土工程等农业项目、重点工程优先安排在大户的承租地中实施,不断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
  3.加大对种粮大户的农业补贴力度。在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上,要对种粮大户按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实现全覆盖。在农机具购置补贴上,要优先种粮大户,使大户将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机具广泛应用到生产中,提升机械化作业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
  4.加强种粮大户的科技培训力度。各级农业部门要定期对种粮大户进行科技培训,要经常组织外出参观学习,提高其科技文化素质;同时,对选用新品种,应用新技术要给予适当补助,努力提高科技在粮食生产中的贡献率。
  5.引导扶持种粮大户实行标准化生产。加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力度,打造品牌农业。对认定基地、认证产品的大户要给予适当补助。  
  6.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市、县区两级财政都要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专门用于扶持规模较大、带动能力较强、有一定发展潜力的种粮大户率先实行规模集约经营。  
  7.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农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门要加强对大户的信贷支持。降低门槛、放宽条件,搞好上门服务,要积极探索允许大户以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承租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解决资金周转困难问题。
  8.加快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要加快发展政策性种粮保险,把种粮大户作为农业保险试点,切实解决种粮大户投入大,风险大的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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