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玉县:全县现有煤矿9座,无通过复产复工验收矿井,经过县煤炭局批准复工前整改的煤矿3座(教场坪、东洼北、玉岭山),其余6座煤矿均处于停工状态。1-8月份全县未发 生事故。
二、联合执法督查情况
1.全市以煤炭企业为主的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7月3日全省煤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7月17日全市以煤炭企业为主的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会后五个产煤县区及时召开由乡镇、县区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参加的安全 生产工作会议,认真贯彻了安全会议精神,对下半年本县区安全生产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并 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大检查,强化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尤其是怀仁县和朔城区都由煤炭 局副局长带队对本县区的所辖煤矿进行水害防治的隐患排查,同时安排了县区矿山救护队对 矿井的火区和其他隐患进行了排查。
2.安全生产多项制度落实情况
《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通知》(朔政发〔2009〕6号) 下发后,各县区先后召开了专题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进行了安排部署,并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了全面宣传;二是按照行业特点和职责范围 同步制定了安全生产各项制度;三是按照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要求,层层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
3.《三项行动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五个产煤县区在市政府《三项行动工作方案》下发后都及时制定了本县区开展安全生产 “三项行动”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执法,专项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活动 。各县区通过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组织煤矿安监管理人员观看 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专题片,对所辖煤矿进行分类督查指导,严格落实防范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4.煤矿企业汛期“三防”工作情况
进入汛期以来,五个产煤县区高度重视,都成立了 “三防”工作领导组,编制了工作方案,对煤矿雨季“三防”和井下水害防治工作做了具体安排,责成县区煤炭局抽调专人对辖区内各类煤矿进行全面排查,要求煤矿企业成立领导组,编制灾防计划,落实抢险人员,备足抢险物资。
5.煤矿企业火工品使用情况
各县区都能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凡确需使用火工品 的煤矿由市煤管局按照审批程序严格发放,严格监管。直到八月六号怀仁县兼并重组的方案 批复以后,市煤管局下发文件要求兼并重组方案已批复的县区(怀仁、右玉)按原先的审批程序审批发放火工品,朔城区、山阴、平鲁三县区方案未得到批复,仍执行市煤管局统一审 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