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对2008年现代农业畜牧产业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
(鲁牧计财发〔2009〕90号)
有关市、各项目县畜牧兽医局、财政局:
根据中央和省里关于实施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的部署和要求,经研究,省畜牧兽医局、省财政厅决定对2008年现代农业畜牧产业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依据
依据《关于实施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的指导意见》、《山东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山东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畜牧产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省畜牧兽医局、省财政厅批复的项目县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技术规范等。
二、检查验收范围和重点
这次检查验收在中期绩效考评的基础上,对2008年现代畜牧产业项目的整体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重点考核项目资金使用、建设内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资金使用情况。主要验收资金列支范围、支出及结余情况,重点是中央和省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二)项目管理情况。主要验收制度建设、档案管理、部门协作配合、信息报送以及政策宣传情况。
(三)任务完成情况。主要考核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内容完成情况。
1.标准化养殖场改造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单位建设地点、名称,畜舍改造或新建面积、奶站建设,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粪污处理等情况。
2.技术集成推广情况。包括自然养猪法、生猪人工授精技术推广应用,奶牛TMR饲喂技术、青贮微贮等技术推广情况;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开展下乡包村、包户和科技示范培训情况。
3.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包括良种繁育体系及猪人工授精站建设,生猪、奶牛良种补贴、奶牛良种登记,免疫、动物挂标率及常规动物疫病监测,饲养场监管、防疫网络建设,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等情况。
(四)项目实施效果。主要验收项目任务目标完成情况,产能增加、成本降低、质量提升和环境改善,以及其他经济、生态、社会效益情况等。
三、检查验收步骤
验收工作分项目县自查、市复查和省重点抽查三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