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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4、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在搞好成品粮油及其制品经营的同时,要根据消费需求拓宽经营品种,为农业生产和居民服务。地处农村的配送中心和销售网点应根据农民的消赞特点,因地制宜,引进灵活多样的现代经营方式及便民服务方式,积极开展“两代一换”等业务,满足农民粮油、日用品消费和出售粮食等农产品的需求。

  5、促进粮油市场的繁荣稳定。“放心粮油”经营网络要成为成品粮油市场共应的主渠道,通过自身经营活动,增加市场的有效供给。要作为政府应急共应的重要载体,承担政府委托的业务,认真执行政府宏观调控的措施。

  四、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放心粮油”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民心工程。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力求取得实效。为确保每“放心粮油”工程的顺利推进,市政府成立“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工程”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放心粮油”工程的实施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武尚芾  市长助理

  副组长:
  赵学安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俊明  市粮食局局长

  成 员:
  吴烈宝  市发改委副主任

  靳 钧  市财政局副局长

  曹彩珍  市工商局总会计师

  刘泉平  市质检局副局长

  薛风龙  市物价局副局长

  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放心粮油”工程的实施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及时向市“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工程”领导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粮食行业协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放心粮油”工程牵线搭桥;各粮食企业要高度重视,抢抓机遇,把实施“放心粮油”工程作为企业发展新的增长点,充分发挥载体作用。

  2、建立放心粮油工程管理制度和服务规则。各级配送中心对粮油的进货、储存、加工、配送、销售等全过程要建立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健全质量控制、成本控制、风险控制机制,确保企业正常运营,健康发展。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

  3、规范运作,加强监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对认定的“放心粮油”产品生产企业和放心粮油销售网络进行定期检查。并会同工商、质检、物价等相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维护“放心粮油”企业及产品的信誉。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要设立监督电话和投诉电话,对出现粮食质量和服务问题的粮油产品及经销店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业整顿、取消称号及摘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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