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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吕政办发〔2009〕1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吕梁市“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工程式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实施。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吕梁市“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粮油市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建设工程。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为民谋福利办实事为宗旨,以为民、便民、关爱健康为出发点,以服务人民群众生活为重点,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建设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管理先进的放心粮油经营网络,提升粮食流通的服务功能,为消费者提供卫生、安全、便利、放心的粮油商品和优质服务,确保我市城乡居民粮油消费安全,促进粮油市场的稳定和繁荣。

  (二)遵循的原则

  1、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要在调查研究、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制定建设、.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

  2、坚持整合资源、节约建设的原则。市、县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原则上利用粮食企业现有设施、场地进行改造,增加必备设施,完善配送服务功能。城乡连锁中心店和销售放心粮油店等网点建设,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采取自愿连锁、加盟(特许)等方式,吸纳符合经营条件的商业门店、粮油经营店(户)作为放心粮油经营店。要注重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网工程”建设的农家店,建立连锁经营关系,促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防止重复建设。

  3、坚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纳入“放心粮油”经营网络的各类企业和经营者,应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履行承诺,维护信誉,努力搞好自身经营,坚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坚持以奖代补、择优扶持的原则。对省财政给予以奖代补资金补助的市、县级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市财政原则上也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按照1:1的配套比例给予市放心粮油配送中资金扶持,各县市区政府原则上也要按照1:l的配套比例给予县市区放心粮油配送中心予以相应的资金补助。凡符合规划要求,经验收合格达到标准的城乡连锁中心店和社区、农村“放心粮油”经销店,按照以奖代补、择优扶持的原则,市财政分别给予每个店5000元的奖励。市、县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和连锁店、经销店的验收工作,由市、县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工程领导组分级负责,市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工程领导组对县级配送中心和门店实施抽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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