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的通知
(吕政办发〔2009〕1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执法单位:
《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以下简称《决定》)把制度建设放在建设法治政府的突出位置,并明确规定了依法行政应当建立健全的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必须要在认真学习领会《决定》精神的基础上,下大力抓好依法行政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完善,并认真抓好落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应建立、健全的相关制度
(一)大力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相关制度
1、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2、政府常务会议、领导班子会议学法制度;
3、专题法制讲座制度;
4、集中培训制度;
5、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制度;
6、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相关制度
7、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
8、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
9、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
10、重大行政决策的集体决定制度;
11、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
12、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三)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相关制度
13、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
14、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
15、规范性文件发布制度;
16、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
17、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
(四)严格行政执法相关制度
18、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
19、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20、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
21、监督检查记录制度;
22、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23、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
24、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