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整改工作的督查通知
(吕政办发〔2009〕1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09]108号)和省政府 9月8日政府信息公开协调会议的精神,要求各地和各部门要立即对本地区和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整改,并做好迎接国务院督查组9月下旬对山西省及各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调研的准备工作。为组织落实好我市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整改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围绕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 6号)及省、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重点自查和整改以下四个方面的情况。
1、网站建设、维护及内容更新情况。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平台,重点白查本县(市、区)和本单位网站建设、维护情况;网站内容的及时更新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情况。
2、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重点自查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制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情况;通过网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和指南的情况,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通过政府公报、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向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及时提供政府信息的情况;便民利民的有关措施。
3、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的情况。重点自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制度的情况,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作用,以及开展相关培训和加强队伍建设的情况;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澄清制度、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等的情况;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的情况;落实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等情况;制定公共企事业单位实施办法的情况等。
4、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重点自查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流程、答复等情况;应对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在行政服务场所开设依申请公开接待窗口的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收费的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存在哪些难点、重点问题,相关意见和建议;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反映和需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