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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吕政办发〔2009〕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形势严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要在推进“三三战略”实施过程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拓宽就业门路,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09]64号)精神,特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今年我市生源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约1万8千多人,加上历年累积,全市目前待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预计达到3万人以上。随着高校毕业生供给总量的持续增长,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数量却有所减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受编制限额空缺岗位有限,无论公务员录用还是事业单位招聘竞争都十分激烈,而作为吸纳高校毕业生主渠道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和传统就业观念的双重影响,加上部分高校毕业生学科专业与现实的需求不匹配等原因,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渠道依然不够畅通,致使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任务艰巨而又繁重。高校毕业生是我市宝贵的人力资源,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安定祥和,这就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必须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作为当前就业工作的首要任务和头等大事,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

  1、继续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认真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选聘1000名优秀毕业生到农村任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2、继续实施“大学生自愿服务晋西北计划”、“三支一扶”等项目,积极向省有关部门申报岗位,具体实施中尽量向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倾斜。

  3、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从2009年开始,在高校毕业生当中为农村中小学选聘特岗教师。特岗教师的招聘、培训、管理及工资待遇等政策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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