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搞好城市大环境绿化。对市区周边可视山体、高速公路、省道、国道两侧进行绿化,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完成环城林带绿化任务,构筑城市绿色屏障。搞好东川河、北川河整治、蓄水及沿岸绿化,建成市区山水树一体的两条风景线。
8、组织义务植树活动。每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必须完成,普及率达85%以上,成活率和保存率不低于80%,尽责率在80%以上。
9、加快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城区各主要街道路况良好,养护到位,完好率达70%以上,道路灯光亮灯率达98%以上,燃气普及率达80%以上,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达10辆以上,用水普及率达98%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达100%。污水处理厂及生活垃圾处理场正常运行,处理率逐年提高。
三、任务分解
根据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标准,将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和单位。
1、市财政局:
负责市区公共绿地、道路绿地、防护绿地新建投资和日常养护资金的筹措、安排;清算创建活动中市区绿化、道路、路灯、供气、供热等城市基础建设、管理资金拨付情况,做到按时到位。
2、市建设局:
负责制定和完善绿化管理规范性文件,即《吕梁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吕梁市绿化管理实施细则》、《吕梁市园林式单位、小区标准及奖惩办法》、《吕梁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
负责绿色图章审批制度的实施;
负责市区公共绿地、道路绿地、景观绿地、生产绿地的建设、完善与养护工作;
负责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活动的开展;
负责市区主要街道路面完好率、道路灯光亮灯率、燃气普及率、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用水普及率、生活垃圾处理率、污水处理率等指标的完成;
负责北川河整治及景观绿化带工程建设。
3、市园林局:
负责市区周边可视山体绿化及凤山公园的重新规划、改造提升。
4、市水利局:
负责市区蓄水工程的卫生达标。
5、市林业局:
负责制定市区建成区内高速公路两侧及建成区外围道路绿化、农田林网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6、离石区政府及街道办:
协助市建设局负责单位、小区绿化的核实工作,并促进“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活动的开展;积极发动全民参与绿化建设,自己的家园自己建,自己的家园自己管,倡导个人修建苗圃,用于本市园林绿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