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校舍必须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建设,校址选择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
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规定,并避开有隐患的淤地坝、蓄水池、尾矿库、储灰库等建筑物下游易致灾区。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工程管理和质量管理。要按照《吕梁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推进方案》、《吕梁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吕梁市关于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的实施意见》、《吕梁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公示制度》、《吕梁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信息月报制度》等文件的要求,确保危房鉴定、工程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投资审计等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进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抢抓机遇,加强协调沟通,积极组织实施,全力以赴完成三年工程建设任务。
三、工作机制和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领导和监督检查,调整充实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组,领导组下设专业小组,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加强交流,协同作战。
吕梁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组
组 长:
成锡锋 吕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闫玉平 市政府办公厅副秘书长
刘香泽 市教育局局长
闫建科 市财政局局长
王若东 市建设局局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长
成 员:
卫成印 市审计局局长
马占全 市卫生局局长
高 堂 市农业局局长
任小平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宋万晖 市体育局局长
杜旭华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局长
韩明瑞 市煤炭管理局局长
郭建生 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孙志文 市监察局副局长
吴烈宝 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冯文平 市公安消防支队副队长
曹海则 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