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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对吕梁市兴县车家庄煤矿“12.29”窒息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批复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对吕梁市兴县车家庄煤矿“12.29”窒息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批复的通知
(吕政办发〔2009〕87号)
兴县人民政府:
现将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对吕梁市兴县车家庄煤矿“12.29”窒息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晋煤监事调字〔2009〕3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汲取教训,加强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和技术管理工作,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并按照批复意见落实有关责任者的责任,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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